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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股投资者,指控蚂蚁集团

时间:2020-11-18 09:41:07来源:系统之家

屋漏偏逢连夜雨,风口浪尖上的阿里巴巴又面临美股投资者的集体诉讼。

这一次,状告首席执行官张勇和首席财务官武卫。

上周五,阿里的美股投资者已经禀告纽约法院,指控蚂蚁集团在IPO过程中,作出重大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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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暴跌,美股投资者怒了

投资者指控,蚂蚁集团以「不满足上市要求或就某些重大事项未进行充分披露」为由暂缓上市,阿里巴巴美股随之大跌8%。由于被告的错误行为和疏漏(wrongful acts and omissions)令公司股价急滑,导致投资者集体遭受重大损失。

此次集体诉讼,同时代表其他在10月21日至11月3日期间买入阿里巴巴股票的投资者,要求被告提供补偿性赔偿,或涉及数以十万名投资者。

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称,目前已有美股投资者将阿里巴巴诉至法院。长期从事跨国证券集体诉讼业务的律师郝俊波向媒体表示,他目前确实正在筹备对阿里巴巴的集体诉讼案。

集体诉讼的原因,当然是阿里巴巴这波暴跌,让美股投资者损失惨重。

今年10月下旬,阿里巴巴股价曾到达319美元/股的高位。11月3日晚间,蚂蚁集团宣布暂缓IPO,阿里巴巴股价随之跳水超过8%,跌破300美元大关。而到了2020年11月13日,阿里巴巴股价已经跌到260元。

阿里巴巴不是第一次在美股吃官司赔钱了。诉讼原因是公司以及公司高管董事需要承诺其招股书及全部上市文件陈述内容均为真实。

而那一次,代理律师同样为郝俊波律师事务所。

可谓冤家路窄。

2015年1月,原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显示阿里巴巴旗下淘宝的样品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而阿里当时可谓底气满满:

淘宝官微发布长微博,炮轰原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刘红亮司长违规,吹黑哨。

1月28日上午,原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白皮书》,指出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5大突出问题。随后原国家工商总局澄清,这份“白皮书”没有法律效力,并迅速删除。

而这份《白皮书》被美股投资者视为起诉证据。

这起诉讼直到去年才得到解决。2019年4月,阿里发布公告称,就美国联邦证券法集体诉讼案支付2.5亿美元与原告达成和解。

不过那次,阿里“输钱不输嘴”,严格地说,也没有真正意义上“输官司”,而是选择赔钱和解。

阿里表示尽管美国当地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起诉,认定阿里的信息披露“准确而充分坦诚”、没有发现阿里巴巴存在任何违法或不当行为,但阿里还是选择以2.5亿美元来终结这场官司,因为“这样的漫长诉讼既无益于保障股东的利益,也无助于阿里巴巴专注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郝俊波表示,99%以上的案件获赔都是靠和解,最终胜诉的极少。

本身美国上市公司都需要给重要高管购买责任险,这种责任险是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者等进行赔付。

而对于投资者而言,选择和解更有利。

因为一旦公司败诉,这可能意味着高管的行为涉及违法行为,那么该责任险就不再生效,保险公司拒赔,上市公司需要自行赔付。

如果上市公司没有赔偿能力,甚至更坏的情况是退市破产,那么案子就算胜诉,也难以执行,投资者反而可能拿不到钱。

郝俊波认为此次集体诉讼与2015年的诉讼没有可比之处。此外,这次征集投资者损失标准比不上之前的瑞幸,当时瑞幸的征集标准是100万美元以上。

港股投资者为啥没有告阿里?

本起诉讼的代理律所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介绍,美股的诉讼成本比较低,投资者不支付费用律师也可以去起诉,如果最终能获赔,那么其中既有投资者的损失赔偿也有律师费,所以在美国存在大量集体诉讼。

在港股就不同,律师不能风险代理,就是说必须得有投资者自己找到律师,且按照小时来付费,那么投资者诉讼成本就较高。

A股投资者怎么告上市公司?

200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通过。

2020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

由投资者保护机构参与的证券集体诉讼,通过代表人机制、专业力量的支持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等制度,能够大幅度降低受损害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有利于解决受害者众多分散情况下的起诉难、维权贵的问题。

至于如何认定投资者损失?

各地法院在衡量投资者损失受系统风险影响的具体程度和范围时所采取的扣除标准存在差异,目前主流的扣除标准计算方法包括相对比例法、酌情扣除法和同步对比法等。

其中,相对比例法系以证券市场参考指数(通常为大盘、行业板块指数)的涨跌幅度与涉诉个股的涨跌幅度相比计算相应的扣除比例。它是目前主流的认定标准,此前被最高院、山东高院、四川高院、长春中院、福州中院等法院广泛采纳。

在采取该等方式对扣除比例予以认定时,大部分法院主要考虑揭露日(或更正日,下同)到基准日期间内市场指数下跌对个股下跌的影响因素,即:

系统风险扣除比例=[(基准日参考指数-揭露日参考指数)/揭露日参考指数] / [(基准日股价-揭露日股价)/揭露日股价]。

而酌情扣除法不仅考虑了系统风险对股票收益的影响因素,还综合考虑了系统风险以外的公司内部因素对股价的负面影响。

同步对比法是以第一笔有效买入后的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买入均价和投资差额损失,并将个股均价与同期指数均值进行同步对比的方法扣除证券市场风险因素。